林若亞2006年申報所得稅時,認為2005年收入新台幣30萬元全花在治裝等工作必要費用,等於沒賺到錢,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扣除相關必要費用,申報無須繳稅,但國稅局指其收入是薪資所得,不得列舉扣除,林若亞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解釋,認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薪資所得不能像執行業務所得一樣扣除必要成本違憲,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2年內檢討修法。

審理該案法官認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有爭議,為林若亞收臺南市學甲區青年創業貸款者 臺中市新社區留學貸款 >新竹縣關西鎮證件借款 入算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所得聲請釋憲。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8日電)法官審理模特兒林若亞補稅案時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解釋認定違憲。林若亞透過經紀人表示,很開心,謝謝大法官及法院做出公正明智判決。

林若亞晚間透過經紀人表示,一開始聽到消息還搞不清宜蘭縣員山鄉個人信用貸款 楚狀況,後來接獲律師通知才弄明白,事隔多年,沒想到可釋憲成功,真的很開心,也很感謝大法官及法院做出公正明智判決。1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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